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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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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健保加保:

眷屬(新生兒)加保時,應填寫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投保申報表檢附以下文件:

(一)   一般眷屬:前一單位之健保轉出申報表、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二)   大陸或外籍眷屬:在台居留滿六個月以上之居留證或旅行證影本。

(三)   新生兒:出生證明或戶籍謄本影本及健保IC卡申請表。

(四)   年滿二十歲以上之子女:檢附在學證明文件(如學生證影本等)

二、 健保停、復保:

(一)   若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可選擇是否辦理停保,停保期間不計費亦不得核退醫療費用,須待返國辦理復保費,才得享有健保醫療權益。

(二)   辦理停保者,每次返國均應辦理「復保」,並以返國日為復保日,且復保時間應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若當次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者,則註銷停保,並追繳停保日至返國日之保險費。

三、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提供民眾自行上網查詢、列印個人及所依附眷屬投保健保相關資料(含投退保資料查詢、健保卡申請、健保費證明線上列印等),連結網址:https://eservice.nhi.gov.tw/Personal1/System/Login.aspx

 

 


 

l相關法規:全民健康保險法

l相關網址: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7&menu_id=660&webdata_id=2091

l相關表格:http://www.ncu.edu.tw/~ncu7060/insurance/health.htm

l服務單位:人事室第二組

l聯絡電話:(03)422-7151 分機57764(專任教研人員)57768(專案教研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