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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教師工作證展延
申請時間:
每年6月,由人事室提供國際事務處「需展延外籍教師名冊」以及「需展延外籍教師續聘聘書影本」,再由國際事務處聯繫需展延外籍教師之系所,告知申請程序及時程。
申請「展延」聘僱許可應備文件:
1. 聘僱外國專業人士工作許可申請書
2. 受聘僱之外國人名冊(需有大頭照電子檔)
3. 審查費新台幣伍佰元整(請於申請書內查填繳費資料)
4. 受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影本
5. 原聘僱許可函影本
6. 續聘聘書影本或副本 (由人事室提供給國際事務處)
7. 上年度或最近一次薪資扣繳憑單影本及外僑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影本 (依法免納所得稅免附)
上述第4、5及7項得加蓋1. 單位章戳、2. 單位主管章,以及3.「與正本相符」章
服務單位/國際事務處 國際行政事務組
聯絡電話/ (03)422-7151 #57080